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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一、設立宗旨及具體目標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發科技」)在光儲存、多媒體、數位電視、和智慧型行動通訊裝置晶片和系統之技術和產品,已是全世界技術領先之公司之一。國立清華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本校與聯發科技進行前瞻技術發展及跨領域應用研究,故整合相關研究資源,依據「國立清華大學產學聯合研究中心設置要點之規定,設立產學功能性「聯發科技-國立清華大學創新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本校可透過本中心與聯發科技建立長久和密切之產學合作關係,以研發先進技術,協助聯發科技持續維持其國際技術領先之地位,並在其他重要且具有商業潛力之領域建立公司未來成長之新技術,同時培養高階研發人才,提供企業成長的動能。

本中心之成立有其必要性。一方面可延續過去聯發科技嵌入式系統實驗室所累積的研究團隊與成果。另一方面,可以擴大校內參與的範圍,同時提供一個框架,讓聯發科技可以更有彈性的發展與本校的長期合作關係。

 

二、具體推動工作及業務內容:

(一)成立研究團隊:就聯發科技核心技術及未來發展方向,邀請本校相關教授加入中心運作,成立研究團隊,擴大與強化和聯發科技的合作關係。

(二)進行聯合研發計畫:透過聯發科技及本校教授之協商,選擇適當主題進行聯合研發計畫,並由聯發科技提供必要經費、技術、設備等協助,以共同研發創新與高效益技術,成為國際技術領導者。

(三)其他與本中心相關之學術與人才培育或招募計畫。

 

三、組織、運作與管理方式

(一)本中心成員由本校教師及專、兼任研究人員組成,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學者專家為約聘研究人員。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業務。中心主任由校長就本校教師聘兼之,任期三年,得連任。本中心得設副主任至多二人,副主任一人得經中心主任與聯發科技協商後,任命本校教師一人兼任,襄助主任推動並執行中心業務。另副主任一人得由聯發科技指派公司人員一人兼任。本中心聘任專任助理一名或兼任助理數名,以推動本中心之業務,並執行主任所交付之任務以及經常性事務。本中心的客座或借調教師與人員之管理事宜,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置委員 5 7 人,由校長指定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主任擔任當然委員並任召集人,其餘委員由聯發科技及中心主任就國內、外學者專家及聯發科技研發人員中提請校長聘兼之,任期三年,得連任。諮詢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

(三)本中心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成果發表會,並向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進行業務、成果及財務簡報,接受評鑑。

 

四、經費來源及使用規劃

(一)聯發科技允諾未來長期支持本中心運作,於本中心設立後5年內,每年將由聯發科技及/其他經雙方合意之第三人提供合計至少新台幣壹仟萬(1000萬)元之經費補助,共同參與研發與人才培育。

(二)實際研究計畫由聯發科技指派之主管與中心主任逐年審核。計畫內容經雙方同意亦可隨時修改更新,以因應瞬息萬變之國際競爭。

 

五、空間規劃

本中心之運作空間位於台達館306室。

 

六、近中長程規劃

(一)近期:延續聯發科技嵌入式系統實驗室之研究成果,進行智慧行動裝置及異質系統架構之相關研究。同時配合聯發科技申請國科會大聯盟計畫及其他相關計畫。

(二)中期:擴大中心研究領域,就聯發科技核心技術及未來發展方向,例如5G通訊與系統、生醫系統、微機電等,邀請本校相關教授加入中心運作,擴大與強化和聯發科技的合作關係。

(三)長期:由參與中心運作之教授與學生所提出之創新構想與研究,與聯發科技共同研發創新與高效益技術,成為國際技術領導者。

 

七、預期具體績效:

本中心之預期成果包含學術論文發表、專利申請與佈局、技術移轉、教育培訓、研討會與專題演講、學生參與競賽、學生實習、畢業之博碩士生、顧問諮詢等。預期本中心之運作能與聯發科技之技術研發緊密合作,研發成果能協助聯發科技技術與競爭力之提昇。

 

八、中心之成立

本中心之成立須經本校研究發展會議及校務會報審查通過,提送行政會議核備後成立。